“冠蓝鸦……冠蓝鸦……冠蓝鸦……”
帕尔默像是魔怔了般,嘴里不断低语这个名字,目光在人群之间扫来扫去,审视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容。
杜瓦与杰佛里跟在帕尔默的身后,搞不懂他在犯什么神经。
“他是你们克莱克斯家的血仇吗?”杰佛里的声音直接在帕尔默的脑海里响起,“你这么认真对待?”
帕尔默利用哨讯回应道,“不不不,这和克莱克斯家无关。”
怎么可能和克莱克斯家有关,这仅仅是与帕尔默的兴趣爱**密相连而已。
如果杰佛里知道自己突然这么上心,是为了亲眼见见自己最爱的作者,杰佛里一定会把枪口顶在自己的后脑上吧。
帕尔默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道,“最后见到诺伦的人是冠蓝鸦,只要找到他,我们就能找到诺伦的线索。”
“你知道冠蓝鸦长什么样子吗?”
杰佛里看向四周,他觉得几人现在的搜索毫无意义。
“不知道,”帕尔默摇摇头,“完全不知道。”
作为冠蓝鸦的读者,帕尔默很清楚冠蓝鸦的神秘程度,他完全就是一团迷雾,除了作品外,没有任何信息向外界展露,因太久没出过书,甚至有不少人觉得冠蓝鸦已经去世了。
“但那些人不是说了吗?”帕尔默接着利用哨讯说道,“冠蓝鸦看起来上了年纪,穿着厚重的外套,打扮的像个风尘仆仆的旅人。”
目光扫过周围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衣装华丽,全力彰显自己的财富与权势。
“如果冠蓝鸦没换装的话,他那副样子,一定很显眼。”
帕尔默说着笑了起来,每个人都费劲了心思,想要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宴会上,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却没想过,在这无尽的华贵里,普通反而显得难得可贵,更能引起他人的注意。
杰佛里说,“他会不会已经离开宴会厅了?”
“倒也有这种可能,”帕尔默已经巡视了一圈,没有任何发现,“这乐土号可太大了,我们要分开找找吗?”
对于帕尔默的提议,杰佛里摇了摇头,否决道,“目前情况不明,我们最好在一起。”
杰佛里知道,理由根本不是情况不明,而是他信不过帕尔默这家伙。
得承认,帕尔默确实是一位具备着超高素养的外勤职员,但因他的性格与恩赐,杰佛里就是很难完全放心这个家伙,仿佛一眼照顾不到,他就会捅个大篓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