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杀了它,奉我为王(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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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担心枫叶他们遇上其他猛兽?”长夏反问道。

沉戎挑眉,戏谑道:“这话…你觉得可能吗?沃野临近部落,你认为部落会放任凶兽在这里随意出没?这群森林狼十之八九是最近迁徙过来的,再晚个一两天,部落肯定会遣人过来清剿。”

沉戎参加过几次部落巡逻任务。

他清楚,沃野同样在部落巡逻范围之内。

“看来,我俩运气确实逆天!”长夏傲娇道。

沉戎将击毙的森林狼挂在身后的树枝上,指点长夏瞄准山崖下岩石旁边,左边那头森林狼。同时,沉戎锁定右边那头。

显而易见。

他俩决定歼灭掉这群森林狼。

“我数数,然后同时动手。”沉戎比划手势,低声道。

长夏没开口,晃动几下手上的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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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刚落音,沉戎如利箭一般迅猛冲向右边那头森林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拗断那头森林狼的脖颈。同时,耳畔传来噗呲声响,一道鲜血喷洒而出,喷溅到沉戎的腰腹之上。

“长夏,干得漂亮!”沉戎夸赞道。

长夏时机抓的极好,同时射艺真的十分出色,难怪惹得南风等人夸赞连连。哪怕是沉戎使用弓箭,最多就长夏这样,不可能做的比她更好。

“我发现血脉能力的另一个用处。”长夏神秘笑了笑,开口道。利用血脉能力锁定猎物,这是长夏不久前的发现。

“聪明!”沉戎再次竖起大拇指。

长夏配得上他的称赞, 普通兽人不会深究血脉能力。长夏绝对是兽族中的另类,她能有今日成就, 绝对与自身努力离不开关系。

果然, 上苍不愧亏待勤劳之人。

“血腥味开始散开, 我们需要抓紧时间。”长夏激动道。

沉戎击杀的那头森林狼,倒不用担心血腥味扩散的问题。可是, 长夏射杀的这头就不同,鲜血顺着脖颈滴落,很快染红大片土地。

哪怕长夏及时洒下去味粉。

血腥味仍然会小范围扩散开来。

这片山崖明显是森林狼的巢穴, 势必生活着数十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