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太阳从塔楼的身后悄悄露出尖角之时,清晨的日光,也慢慢地穿透了玻璃,落到了宽大的卧室当中。
仿佛是感应到了阳光的**一样,埃德蒙-唐泰斯渐渐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此刻的他正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而周围的家具和摆设都相当豪贵,当然这不是什么高级旅馆,而是属于他的卧室。
在之前,他通过博旺先生,制造了金融风潮,击垮了唐格拉尔银行,也顺势从自己的仇敌手中得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宅邸。
埃德蒙这是为了复仇,所以得到了宅邸之后,他也没有兴趣再花钱大改大建,依旧维持着原貌。
另外,他平时也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之前特雷维尔侯爵为他介绍买下的房屋——一方面,那里地处偏僻,足够他进行自己的秘密活动;一方面,这座豪宅太大了,必须雇佣多个仆人,因此不能确保每个人值得信任,他不敢在这里处理自己的事。
所以,他只是把这座庞大、奢华的战利品束之高阁,偶尔才会偷偷来到被他买下的、的豪宅,听自己的“养女”欧仁妮为自己唱歌,以此来舒缓紧绷的神经,放松身心。
因为恶心唐格拉尔,所以他并没有睡在原属于主人的卧室,而是住在原本的客房里——不过,唐格拉尔作为一个银行家,当然有着炫耀财富挥金如土的癖好,所以哪怕普通的客房套间,也布置得极为奢华舒适。
当然,唐格拉尔原本的卧室也没有被空置,唐格拉尔夫人爱米丽就在那里起居。
埃德蒙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酸涩,所以用力眨了几下,渐渐地取回了意识,接着他挣扎着打算起床。
就在这时候,从门扉之间,传来一阵清亮的歌声。
这歌声轻柔婉转,歌词也非常清新明快,让人感觉极为极为舒适,埃德蒙一下子来了精神,仿佛肺腑都得到了滋润。
虽说花了一大笔钱才保住了这对母女,但是这歌声让埃德蒙感觉物有所值。
他舒展了腰,然后换上了衣物,接着走出了门。
他每隔几天才来一次,而且为了不招惹旁人的视线,他深居简出,每次到了晚上才偷偷地乘坐马车来到豪宅当中,第二天早晨吃完了早餐就走。
如此奇怪的行动方式,当然惹来了仆人们的怀疑,不过他们的怀疑倒是很有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