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说,是最近才经历过的事情。
可能这看起来就跟小说似的,但这样的事情,的确存在过。你要不信,可以去上河村,到通安县公安局,那里有备案什么的。”
“可这怎么可能呢?怎么能有人把别人的孩子抱回去当自己的孩子?”
“若非亲身经历,我也不信。”
何东收了信纸到包里。
他这边完成了,不知道何大成那边进行的怎么样。
现在也就这一件事了。
小伙叫程鹏。
看着何东离开的身影,仍旧半信半疑。
可想到这样的事情要真能刊登到报纸上。
不管真假,也是能叫人拿来议论。
有一定的关注度。
毕竟他刚才看了何东写的,就忍不住要问一句尊嘟假嘟(真的假的)。
如果能确定是真事,这文章一旦上了他们家的报纸,绝对要热卖。
因为这事情听着就叫人浮想联翩。
写下来是真的,就更加让人记忆深刻吧?
且不说这些,他才到报社工作没多久。
要能因为这个引得报社的领导关注,那也是绝对的敲门砖。
而非日日来医院做这等没意义的事情。
只是何东现在写下来是干嘛用?
投稿还是记录?
要他这边跑一圈下来,结果文章在别的报馆刊登了,就是白费功夫。
他突然起身跟上去。
“大哥,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一下吧,我叫程鹏。”
程鹏站在他面前,大方地伸出手。
何东看了眼,却是没准备理会。
他着急去苏醒室。
刚才何大成的牙已经镶上了,但麻药没过去,人还没醒过来。
程鹏却以为他在拒绝自己,紧跟着何东的脚步。
“大哥我是真的想要跟你认识一下,你把你的稿子给我好不好,我这边查清楚真伪,就给你刊登出去,有偿。”
“大哥…我们聊聊呗?我真的觉得你的稿子很好很好。”
现成的大新闻在面前,程鹏觉得自己错过会很后悔,说了一堆的话。
毕竟他有直觉,何东的稿子刊登出去,绝对比起盛市又有有钱人镶了金牙来的博眼球。
有钱人吗。
盛市还是不少的。
他们登上报纸却不能说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