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前十年,双方收益七三分成。
“大明拿七成,因为合作早期大明要提供技术,相当于对你们做了技术转让。
“第十年到第二十年之间,收益六四分成,二十年后五五分成。”
林则徐的回应直接出乎了韦德梅耶的意料。
主要是对财务合并的要求。
不过加上大明拿大头的收益分成的方式,以及确实会存在的技术转让,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就怕万一,大明那边真的完全没有石油资源,那露西亚就亏大了。
不过韦德梅耶觉得,万一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的。
而且这也也是可以协商的。
韦德梅耶整理着思路,斟酌者语言,再次提出了修改意见:
“我认为,不应该直接按照固定的比例来分配收益。
“那样任何一方的石油产出更多,都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不公平就会有矛盾,矛盾就可能造成冲突,所以应该提前想办法规避。
“我的建议是,石油开发获得的收益,应该首先抵消双方的投入的成本。
“早期可以给与大明的技术一定的分成比例,后续应该按照实际投资比例来抵消。
“收回开发成本,抵消了双方的投资之后,最后的纯利润分红按照双方的石油产量来分配。
“这样应该是最为公平,也最为稳妥的分配方式了。”
林则徐听了之后忍不住皱眉了。
韦德梅耶的提议听起来非常的合理。
但林则徐不知道朱靖垣为什么要求财务合并,所以也不敢贸然做出回应。
仔细考虑过之后,林则徐表示要回去考虑。
于是会议再次暂停,林则徐把韦德梅耶的建议发给了朱靖垣。
朱靖垣收到后,再次努力返检自己的记忆,回忆伏尔加-乌拉尔油气区的资料。
这个油田的开发高峰期,应该是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当时是红色露西亚最大的油田,之后产量逐年下降,最大油田的宝座让位于秋明油田了。
不过,这个油田从三十年代就开始勘探了,到了五十年代才开始产能爆发。
可能有需求因素,也可能有技术因素,以及战争因素。
但是朱靖垣对勘探和开发过程基本没有深入的了解,当然也不敢贸然的做出极限的决定。
最终还是决定保守一些,给林则徐写了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