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
拿美国的国家大义来忽悠凯,完全是在搞笑。
当初他之所以参加美军,完全是看在参加美军可以合理合法的杀人而已。
“我对你们那点破事不感兴趣,我知道,罗根是我的朋友,他之所以在这里定居,完全是出于对我的信任。所以在这里,他是我罩着的!明白吗?”
凯的话非常的不礼貌,可史崔克却无可奈何。
作为一名警察,凯非常清楚,那些所谓的神秘部门权限有多大,又知道这些部门限制更大!
不要以为,一个神秘部门真的可以牛逼到,只要拿出证件,就能让看到证件的人吓的瑟瑟发抖,这在一个正常国家当中是绝对不可能的。美国从开国起就讲究权力平衡,三权分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身上。联邦权力和州权分立也是因为如此,美军算是美国最大的一股势力了,可正因为是它是第一势力,所以受到了几乎国内所有**势力的警惕,军方的力量被严密监视!
特别是在国内,军方在地方是没有任何执法权的!
史崔克或许可以忽悠一个没见识的地方警长为他们办事,但绝对不可能是以直接命令的形式。
因为那不合法。
而一个地方警察,只要自己不想,完全可以无视军方的任何方面的命令。
更何况,史崔克只是一个临时工,根本没可能代表军方。
所以不管凯怎么做,史崔克都奈何不了眼前的凯。
>“维克多,已经彻底疯了。他迟早会找到你,罗根。”既然明知道讨不了好,史崔克也没有打算多留。
……
看着史崔克和特工零一起离开,凯总觉的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很简单的推理,维克多真的能让史崔克那么害怕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
维克多真要有这么厉害,当初他和罗根也就不会东躲西藏了。毕竟不管维克多再怎么厉害,也只是只会肉搏的战士,你见过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害怕一个古代战士吗?要知道维克多和罗根除了超凡再生基本没什么其他的超自然力量,充其量旧就是打不死,以及非常能打而已。
其他的……还真没有可以碾压现代武器的能力。
那么他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