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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案子并不难查,当年那个案子还挺轰动的。马特通过凯的关系,很容易就进入了警察的档案系统,从中找出了和那个女人有关的档案。
根据街头的消息,这个女人的代号是薄荷,但帮派分子更喜欢称呼她为血薄荷。原因是她所到之处,到处都充满了血腥。
血薄荷的真名叫做莱利·诺斯,莱利曾经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有着一个老实憨厚的丈夫,一个可爱机灵的女儿,虽然日子不富裕,可却胜在温馨。虽然他们的房子需要再还144次贷款,才最终属于他们,而且他们还要面临家庭经济的危机,但两夫妻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他们觉得没有过不去的坎。
可事情却在五年前的一场意外的电话而戛然而止。
原来,莱利的丈夫克里斯·诺斯有个朋友,撺掇着他一起去打劫城中一名黑帮大佬的小金库,那位大佬有很多生意,可最赚钱的毫无疑问是卖粉,她丈夫的那个傻缺朋友无意中得知了那位大佬打算进一批货。**买卖嘛,怎么可能走网上转账,自然是现金交易,于是那个蠢货,迷了眼想要打劫这笔钱……
都不知道他咋想的,赶去抢毒佬的钱。
克里斯出身不好,也是底层社区出身,小时候也不是啥老实孩子,进过几次监狱,但也犯过什么大罪,都是小偷小摸,打架闹事的那种。而且他是那种少有的,多次进宫之后,还能改邪归正的人。绝对算是美式司法体系下的漏网之鱼。
现在又有了老婆孩子,虽然日子过得有点苦哈哈,但自己赚钱自己花,踏实。
所以拒绝了好友的拉拢腐蚀。
原本克里斯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谁晓得他那个坑货朋友,对打劫毒枭这种要命的事都那么不小心,被毒枭知道了。就这坑爹的保密意识……还想打劫毒枭?
要知道在美国,你打劫个银行,了不起坐牢,没听说过哪个傻缺因为打劫银行被处以死刑的,除非你屠杀人质。更何况还只是计划而已,哪怕你在警察局大厅里计划打劫银行,警察都拿你没辙……可打劫毒枭?
那绝壁是个死,哪怕你只是计划。毒枭又不需要讲证据。
而克里斯打电话拒绝的时候,那个坑货正好被毒枭抓住。
其实如果仅仅是这样,毒枭也不会没事找克里斯的麻烦,毒枭是为了赚钱,又不是来举办杀人比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