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已的??”
贺芸:“我??”
“我记得之前有过一句话,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畜生。”
林枫微微摇头,然后他打断了贺芸道:“孙兴当初的那个女孩的父母怎么办?因为孙兴,麦自立被杀之后,麦萌萌从此再没有父亲了,她怎么办?她后来甚至被高明远给圈养了起来,至于林浩,他永远失去了父亲,你是不是觉得你可以把林浩认成了干儿子,所以就减轻了自己的负罪感?不是这么说的,你不是身不由已,你只是做错了一个选择,这一个选择导致这十四年间,绿藤的多少家庭支离破碎……”….这翻话林枫说的确实是相当不客气。
什么才是身不由已?
真正的身不由已是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了,可是你贺芸是身不由已吗??
你那是懦弱,是自私,是真正的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即要又要还要。
所以,林枫对于贺芸是没有任何好感的。
她简接害死林汉的时候,她是身不由已吗?她是为了保护她儿子。
再后来,她害死马帅的时候她是身不由已吗?她那是为了让曾经的罪恶不暴露出来。
由始至终,贺芸是属于是一步错,步步错,但又何尝不是她自己的选择呢??
“行了,走了。”
林枫说完之后道:“你自己想一下吧,尤其是看看墙上这两个字,你是否对得起它。”
有些事情,结局已定。
贺芸自首也罢,不自首也罢,她同样会接受审判的。
而林枫离开了警局之后,贺芸却是一个人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整个人的神情仿佛是一种解脱。
她先是给黄希打了一个电话,她告诉黄希以后一定要认清人,一定不要一步错,步步错,更是告诉黄希可以试着和林枫谈一下,因为林枫还是值得信任的。
这让黄希脸色一变,因为她听着贺芸仿佛是在交待后事一样。
“小姨,小姨,你是出什么事了吗?你如果出什么事你……”
黄希有些焦急的说道。
贺芸笑着说道:“你不用多想,有些事情,需要还债了。”
说完,贺芸挂了电话,然后他给林浩打了一个电话:“来我办公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