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江畔向来很美。
春江水暖鸭先知。正是盛夏,江潮带来丝丝凉意。
不过,胭脂迈步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
目光中很是不舍。
哪怕易容的胶泥粘在脸上,仍挡不住胭脂**的身材。
如果可以,她更想将心中的火热留给许宁。
而不是江对岸二十万的遥遥目光。
“公主,你终于要回家了。”赵太师双目通红。
胭脂最后试着甩开赵太师紧攥着的手,无奈放弃道:
“我……真跟你过了江,少爷会不会怪我?”
她宁愿当个许家的丫鬟,每天就帮着少爷数银子。
尤其现在少爷的本事越来越大,赚的银子多到她都觉得不可思议。ωωw.
多少次,看到少爷躺在榻上,翘着二郎腿练字。心情好了就写的好看,要是不好了,就歪歪扭扭。
胭脂都在心里羞涩道:少爷,人家就是你的人了。
可惜少爷好像总有练不完的字,赚不完的银子。
最多拿着赵研儿的诗词把头一歪,叹道:“写的真烂。”
真的把最重要的东西都给了许宁后,胭脂一直觉得如梦似幻。
少爷这么有头脑又这么有才华,将来的正妻想必会是一等一的宁都美人吧?
不像她。
胭脂对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还是有印象的。
火烧,屋砸,马踏,水淹。一场离乱,她成了整个家里唯一活着的幸运儿。
只因她的母亲是南国长公主。
甚至胭脂习武都只敢偷偷一个人,小心再小心。
怕有人看出端倪,连累少爷。
赵太师脸色凝重,嘱咐道:
“公主不用多想。你带着长公主的玉佩,你的可汗爷爷不会认不出来的。”
胭脂轻轻摩挲着贴身的玉佩,分不清人和玉佩哪个更凝脂温润。
她总觉得少爷有事情瞒着她。
可她又何尝不是瞒着少爷?以为可以当少爷的丫鬟一辈子,可有些事真到了眼前又不得不离开。
胭脂捋过发丝,强自镇定地对着对岸招手。
至少,在过江前,她必须无视身边这帮铁甲森寒的骑兵!
很大一帮。
手掌二十万铁骑的庆王,亲自押着胭脂回南蛮!
不得不说,有赵太师跟着,胭脂心里也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