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凌风首先叫起来的却一位陌生的中年女性。
“请问证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苗新倩,和李青梅是朋友关系。”
“在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一号那天,你知道李青梅发生了什么吗?”
“那天早晨九点多的时候,我碰见了她去‘文星路101号’红楼去上班。因为我忙着去菜市买菜,于是便没有和她多说什么。”
“后来又怎样?”
“后来我买完菜回来又碰上她了。我就很吃惊,问她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怎么不上班?她说‘那个班不能上。那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然后,我就问她接下来怎么办?她说先开着店子,节衣缩食,尽量先把林姐为她还债的钱分期来还给她。然后,因为我要买菜回去煮饭,于是便和她分手回家了。”
“对于那天的事情你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凌风笑着问。
“那天是我老公的生日,也正好是星期天。”那个苗新倩大声地回答道。
“好了,感谢你的作证。你可以下去了!”凌风轻轻一笑地道。
这一个证人可是一个“重磅炮弹”!
她这轻描淡写的“证词”,却很明显地奠定了林雨霞会找人打李青梅并砸她店子的基础!
吕启明的眼神凝重起来。
“下面,请张妈出庭!”
听到喊张妈出庭,林雨霞却又笑了。
“张妈出场?我可在前天就让她回老家去了!”
“下面,我要请林雨霞的公司的张妈出庭作证。请张妈!”凌风又是第二次高声喊道。
“我来了!”突然,从法庭后面传出了一声回答。
然后,便见一个大概五十多岁的不是很老的妇女迈着急急的步子进来了。
林雨霞大吃一惊!
这张妈不是自己已经叫她回到老家去休息一周嘛,而且是自己派人亲自送她到了老家的。
这怎么竟然回来了?而且还来作证?
但愿她不要乱说话。
此时的吕启明也用不满的眼神望了林雨霞一眼。
“请问张妈,那一天——也就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号的那一天,当你看见了我的当事人李青梅的时候,她正在做什么?”“他背着自己的娃娃正在迅速地走了!我当时喊住她,说我帮她弄孩子,叫她上班。”
“李青梅怎么说?”
“她说她这个班她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