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这才解除戒备上前查探情况。
简单观察后。
其中一名老警察拿出对讲机,汇报道:“现场有四人死亡,疑似互射身亡,根据现场市民的统一讲述,这些人可能是劫匪,他们想要抢劫一位华人,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没拿到钱就产生了内讧……这里需要现场勘察员和法医,对了,还有黑车。”
“犯罪嫌疑人在哪?”
“开着劫匪的福克斯走了,车牌是……,穿着白衬衫和灰色长裤,长得比较高大……”
警员通报给上级后,附近执勤的警车,相继抵达现场,同时还来了几位比警察更敬业的新闻记者,其中一人简单看了一眼便拿出话筒,一面采访一面报道。
“观众朋友们中午好,就在几分钟前,布鲁克林区发生一起严重的枪击案,造成四人死亡,你们现在就能通过我们的镜头,看到四个受害者倒在人行道上的血泊中……”
“接下来我会采访一名目击者,由她讲解事情的全部经过……”
一个黑人大妈出现在镜头里,对着镜头说道:“哦上帝,当时所有人都吓坏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看到地上的四个人持枪包围一个华人,那人看上去很强壮,长得很帅。”
记者问道:“是他开的枪吗?”
黑人大妈摇头道:“不是,他只是一个倒霉的路人,不小心被可恶的帮派分子盯上,他身上连把枪都没有,根本就不可能杀人。”
“那他为什么要逃?还开走劫匪的车?”显然记者也不是完全不知情,连程龙开走布莱克的福克斯都知道。
“我想他可能是被吓着了,想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一名白人大叔乱入镜头,替程龙做辩解。
程龙没有摸枪,很多人都看的清清楚楚,这点绝不会有错,而且华人在自由国度,那是出了名的不爱惹事,他们只会被爱惹事的人盯上。
警察见到华人和黑人,完全是两种态度。
“那他应该留在现场,等待警察调查,现在他开走死者的车,即便没有杀人,那也是在盗窃……”
记者一句话,就把白人大叔怼的哑口无言。
程龙没杀人是没错,可是把人车开走了,行为确实有些迷。
就在这时,隔壁同行的助手,忽然大声喊了起来。
“安德鲁,刚刚收到消息,警方已经在典当行发现了那俩福克斯,我们的直升机已经赶过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