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远东中原战役的继续进行,大批由远东军主力部队、武装警察部队和火枪民兵部队,也逐步占据了中原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
现在整个中原江北地区已经没有成建制的明军和流贼武装,各个参战部队也马上转入到战役的第二阶段,那就是彻底肃清各地流窜的小股明朝溃军和流贼。
远东军各部队纷纷化整为零,在空军部飞艇部队和情报部驻各地情报站,以及熟识当地地形地势的地头蛇的协助下,对中原江北地区进行了严酷的扫荡。
各个参战部队的在扫荡各地的溃军和流贼的同时,也不断收拢散布于各地的流民。对他们进行登记、甄别和净化,然后纷纷用船运出大明,送到远东在海外的控制区。
大批民委会组织的基层管理干部和政工干部,也开始逐步深入到大明各个基层地区,建立基层的村镇行政组织。
当然,目前还不宜触动各地的地方势力,只是将各级行政机构的架子搭了起来。一般村级单位成立中队单位,乡镇一级成立大队单位,各县成立支队单位。
村一级的中队,除了中队长和指导员,还配属了一个班的火枪民兵,大队配属一个排的火枪民兵,支队则是再配属一个火枪民兵连的基础上,配属一个排的武装警察部队。每个州府设一个民委会工作组,负责管理各地县乡村镇的基层工作。
远东军的主力部队分别驻守在中原江北的各个地区,并以西北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在中原的部队为基础,组建中原野战军,司令员林华,政委马庆。
其中西北军的十个新建骑兵师暂时以营为单位驻守在各地,与空军部几个联队的空艇部队,共同担任中原地区战术机动部队,随时对各地出现的突发事件。野战师、守备师也分别以营为单位驻守在各大主要城市和地区,以及各个交通枢纽。
武装警察部队和大批火枪民兵部队则是驻守在村镇乡村,做为远东在基层的主要武装力量,维持当地的治安,保护民委会的基层干部。
虽然远东杀气腾腾的进入中原,仅用了一个多月就彻底推翻了大明在中原的统治。但是接下来却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基本沿袭了大明的**结构,律法也是用大明律。
远东唯一的动作,只是没收了大明各地藩王和宗室的财产和受封的土地,还有对各地军田和官田也全部收回统一进行管理。各种动作都没有触动各地士绅官僚集团的根本利益,至少看着和前朝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这也让前明的士绅官僚和地主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