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史上最严禁令!(2 / 4)

御史大官人 水里捞鱼 1502 字 3个月前

款!罚又怎样?老娘就是不交,你还能斩了我?哼!”

说着,这妇人还真的当众吐了一口痰,满是不屑之色。

但当她转身要离开时,面前却站了一个佩戴监察队袖章的京兆府兵

“你是在质疑府衙的政令?按照新颁布的京都市容管理细则,你已触犯其中第三条第五款细则,严禁随意吐痰、乱丢**,违者可处训斥,责令清扫。情节严重,且拒不执行者,可处罚金十文。”

面前的监察府兵冷声道。

那妇人看似不是什么好脾气,平时泼辣惯了,也不怎么惧怕官府的人。x33

听此,却是嗤之以鼻,道:“怎么?老娘爱咋咋滴,平时就这么惯了,改不了!你们京兆府啥时候管这些俗务了?哼,罚吧!要钱没有,老命有一条,有种来拿!”

说完,竟撒泼着坐到地上,颇有抗法之意。

那监察府兵冷笑,也不多废话,道:“当真如此?好!来人啊,此民妇不服管制,企图悖逆抗法。即刻押入府衙大狱,拘留两日,并处罚金十文,剥夺上路权半月。无需开堂审理,直接执行。”

话刚说完,身后的另外两名府兵立马左右将那妇人给架了起来。

令那妇人瞪大了眼睛,惊道:“什么?你们来真的?老娘没钱,你能怎样?还有,啥叫上路权?俺怎么没听过?”

“没钱?说没钱就行了?府衙会查遍城中钱庄,但凡发现你的存银户口,便会上书朝廷直接从你户口划拨,强制执行。所谓上路权,便是禁止你出门上路!你素质低下,不服管理,行为龌龊不堪,何以上路献丑,影响我朝臣颜面?”

“啊?俺不出门,怎么找活计?”

“那你就谨守管理条例,严于律己,改掉恶习。改正之后,自然可以出门营生。私自抗法者,罪加一等,你要试试吗?带走!先关入监牢两天再说,拒不缴纳罚款,还有滞纳金,想清楚了。”

那妇人一听,顿时慌了,赶忙道:“这这也太严厉了,老娘不服,快放开我。大不了以后老娘尽量控制”

监察队员道:“尽量?朝廷是要你百分之百遵守,而不是尽量!多说无异,你已犯法!最好乖乖认罪,否则我们可当众对你实施鞭刑!”

在围观之人惊讶的目光中,那妇人后悔已来不及,被京兆府兵强行带了回去。

而像这样严格执行管理条例的一幕,也在京都各处上演。

东街一处十字路口。

路口中间的一名交通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