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军事承包商,这是雇佣兵的合法称呼,也是一个让各国首脑既头疼又放不下的词汇。
他们不择手段,将战争当成生意。为了任务他们可以不在乎国际法,不在乎平民伤亡,不在乎一切道德问题,用成本最低的手段完成最艰巨的任务。他们声名狼藉,但他们的雇主却无需为他们的坏名声担上麻烦。不得不说,他们要比正规军好用的多。
说到雇佣兵,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美国。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国家比他们更能理解到雇佣兵的意义,就好像能够理解恶棍的只有流.氓一样。
从波斯湾到阿富汗,那些流淌在钢铁机械中的黑色血液能顺利地从第三世界流向第一世界,一半的功劳都属于这些亡命之徒。
不只是正面战场,在一些政局动荡的地区,都能看见美国雇佣兵的声影。只要有需要,私人军事公司就能够出现在那些五角大楼不愿意、不方便出现的地点,代替其完成向全世界输出美国军事和外交影响的任务,即便失败也能一口否认。这无疑要比海军陆战队好用的多。因为派出地面部队登陆别国是战争行为,而派出佣兵则不是。
然而这种军事民营化所带来的的社会问题同样也是巨大的。指望私人佣兵在别国遵守道德纪律,无疑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
2006年,美军在伊拉克射杀平民的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悍然大波。后来经证实,作案者是两名三叶丛林的承包商。至于作案理由,更是荒谬到令人震惊。其中一名作案者的同事证实,当天他曾经说过一定要杀个人,因为来伊拉克都没打过人。
但无论怎么说,美军因此躲掉了一笔人权组织的官司,因为杀人者不是在籍士兵。
虽然对于声名狼藉的美军来说,少了这点骂名不过是聊胜于无。
而现在,新国与菲国所面临的国际问题也是一样。
抛开击沉闯入军事禁区的菲方渔船不谈,抛开伊万的“一分钟警告”是否符合“有效警告”的标准,单从雇佣兵的军事行动是否能被算作战争行为本就是一件在国际上尚未有定论的事情。
那么问题来了,新国雇佣私人佣兵承担国境防护,而私人佣兵在执法实按照法律击沉了不听警告的菲国渔民,在这件事情上新国是否有错?
闯入军事基地放到任何国家都有击毙的闯入者的权利,但一般很少会有国家执行这个权利,而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将闯入者驱离,或者扣押再驱离,以避免引发国际问题。
有没有国家真正执行了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