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结婚却不想住集体宿舍,那才是做梦。
林雨桐就道:“把你的衣服换下来,周末回家去穿不就完了?”她的包裹递进去,“直接换了吧,**留下,其他的都归置归置,放我那边去。要不然怎么着?衣服叫那么多人都穿一遍,你不膈应啊?”
膈应死了都!
林晓星一脸嫌弃厌恶的对着宿舍,还是从林雨桐的手里拿了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衣服鞋还有两身衣服。
上衣两件,一件是黑白格子的外罩,是个小西装的样子,收着腰俏。一件是红黑格子的外罩,大荷叶领子泡泡袖。
裤子倒也不算是肥大,直筒裤,一黑一蓝。两双偏带的黑条绒布鞋,布鞋底子用废弃的橡胶订了鞋底,耐磨防滑不说,踩在潮湿的地上也不会湿了鞋底。
换了黑白格子的外罩搭上黑裤子黑布鞋。
她的嘴角微微翘起:其实也没那么难看。
觉得能接受了,才注意到饭盒,打开之后,烙饼夹肉的香味就溢出来了。她听到好几声咽口水的声音。
哼!谁都不给尝,我自己吃!
她利索的将盖子盖上,味儿都不给你们闻。
把衣服高跟鞋都收拾进藤箱里,提出去给林雨桐。只留下一个小皮箱,带锁的那一种。用它来装为数不多的衣服。
等把林雨桐送走了,把烙饼夹肉拿出来,一个得有二三两吧,她一口气把三个都干掉了。
有人就嘀咕:有什么了不起?
有肉吃就是了不起。
打那开始,林晓星就摸准了。只要四爷不在,她就有事没事的去林雨桐那边——蹭饭。
四爷还说挺好:“我不在,你就凑活。多了个人,你就非正经吃饭不可。”
要这么说,也对吧。
林雨桐也开始使唤起林晓星,菜长上来了,该拔葱的时候叫她去拔葱,该摘青菜的时候,叫她去摘菜。刚开始看见菜青虫差点吓的撅过去,慢慢的已经能十分坦然的用细细的棍子将虫子夹起来包在菜叶子里给桂兰家养的两只母鸡喂食了。
不过该矫情的时候还矫情。
自打觉得啥东西放到林雨桐这边都挺好的开始,她就开始从家里往这边搬东西了。咖啡,喝咖啡的一整套东西,红酒葡萄酒还有各色的酒杯,红茶绿茶乌龙茶喝茶的茶具。
四爷抽空给订了一个架子,都不够她放这些东西的。
又不知道从哪里移栽了两棵月季,栽在门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