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权和色的问题(3 / 3)

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这个唐志国仅仅在在金山市,就养了五个*,要单从女人的人数来讲,倒是和穆国兴有得一拼!但他和穆国兴又不一样,

穆国兴的五个女人是心甘情愿的,不仅不用穆国兴来养,反而还在帮他打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每月赚进天文数字似的金钱。

既然*是养的,那就要有个养法啊!房子、车、金钱、饰,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隔三差五的还要出去旅游玩乐一番,甚至出国购物。这个庞大的花销可就不是他唐志国的工资所能负担的起了。

理所当然的,为了维持这个庞大的开销,弄钱,就成了唐志国的第一任务。

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他是一分也不不敢动,也动不了,现在国税这个国家机器也有一套完善的财经监管纪律,不是凭他唐志国一句话一个纸条,就能拿得出钱来的。再说他也明白,要是私自挪用国家税款,那个后果可就严重了,同的数额,贪污受贿只是丢官去吃牢饭,如果挪用了税款,那只有一个结果??杀头!

既然税款不能动,单凭局里那点可怜的经费,对他来说只是毛毛雨。思来想去,除了收受贿赂之外,他又把目光投向了下面的这些企业,每年都

用五花八门的名堂向一些纳税大户索要赞助。当然了,这些纳税户也乐于这样做,赞助也不是白交的。

我这次赞助了你五十万,我就敢?漏一百万的税款,至于国税局来查税嘛,那也只是在唐志国的授意下,来走走形式而已。这种事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反正到最后吃亏的还是国家。

收来的赞助,那就好办了。唐志国就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小金库里,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用多少,就用多少,谁也无权过问。金山市大大小小有那么多的纳税企业,这几年唐志国究竟收了多少赞助,具体的数字就是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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