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著名的话⑴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
最初的时候,路易不知道“东方人”是涵盖了所有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现在他知道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回了句:“恶臭的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