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第384章 玉米地里的欢笑(2 / 3)

穗如稻而非实。”

这里提到的番麦,指的就是当时的玉米,还别称叫做“西天麦”,玉米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已经深受广大老百姓的喜爱,于是开始了大面积种植。

那个时期的人们已经发现了玉米这种粮食与水稻不同,不仅是从形状上,也发现了玉米这种谷物的营养丰富,所以从明朝后期开始,玉米已经成了老百姓主要的粮食作物,在闹饥荒的年代,玉米就成了维持人们生存的重要食物来源。

玉米可以一年两熟,每次收获的产量又异于别的谷物,因此得到了大面积广泛的普及种植,品种也在不断的改良优化。

而且种植玉米还有一个好处,在别的作物青黄不接的时候,而饥荒闹得又太厉害,玉米可以在还没成熟的时候将它采摘下来食用,帮助人们度过饥荒。

这几年棒子面几乎就成了北方人们的主食了,几乎村村都种玉米,而且玉米秸秆也是有用的,既可以做饲料,也可以返田做肥料,还能作为造纸的原料。

大家伙很快就来到地头,还是按照小组分工分块开始砍玉米秆,干这活就不需要弯腰了,拿锄头对准玉米秆的根部,一锄头下去就把玉米秆砍倒,后面的就蹲下来掰玉米穗了。

掰玉米穗也有讲究,要用左手牢牢握住玉米穗的根部,右手紧紧攥住中间,向下猛一用力,手腕迅速扭转,随着咔嚓一声脆响,顶着红缨的玉米穗便顺利脱离了玉米秆,随手扔到空地上,继续再掰下一个。

一排排的玉米秆被砍倒,一个个玉米穗被掰下然后捡进麻袋里,大家伙有条不紊的劳作着。

“东哥,这里有个洞。”

“王队长,这里也有个洞。”

摘完玉米的秸秆被捆扎起来装车运走,玉米地就一块块的被腾空了,半个小时后就有洞口被发现了。

“来啦,来啦。”

帮着掰玉米穗的王向东就上场了,他当然知道哪里有野兔,但他不说,这还得靠别人来发现,功劳大家都得有嘛。

于是鞭炮声不时的响起,呼喊声、追逐声、欢笑声在玉米地里回荡,洞里被赶出来的野兔哪里逃得过周围虎视眈眈的眼睛和敏捷的双手。

这时的野兔可真肥,一只只都在五斤上下,小的也有两三斤,拎在手上感觉好沉,成就感满满的。

有收获孩子们更兴奋了,干活的疲惫瞬间被捕获的野兔给消除掉,想到美味的兔肉就口舌生津,这是现在版的望梅止渴啊。

一百四十多亩地听起来好像很大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