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刑讯逼供(2 / 3)

,就看你舍得皮疼还是愿意心疼了!

鞭刑,听起来好像很轻,实际上却是锥心刺骨般的疼痛,挨过一次保证终生难忘,而且会在后背上留下难以抹平的疤痕和印记,对于不法之徒的震慑力,也是很强的!

尤其是那些兜里有俩糟钱,就吵吵着,钱能解决的都不叫事的狂妄之徒,一顿鞭子下去,他们就会明白,这个世界上,还真有钱摆不平的事,今后还敢口出狂言,如此嚣张吗?有钱你也得夹着尾巴做人,整个社会都和谐了!wwω.ЪiqíΚù.ИěT

最好的社会制度是什么?就是不让有钱的人得势,不让有势的人猖狂,不让有权的人贪腐,不让勤劳的人贫穷,不让守法的人受伤!

别看刘纬没有废除封建社会的肉刑,看似还留了一条封建主义的尾巴,其实却是明智的选择,为的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惩戒和警示那些嚣张坏法之徒,甚至就连道德法庭也引用了鞭刑,唯一的区别在于,刑事犯罪的鞭刑数量,远多于道德法庭!

说过了肉刑和死刑,再谈谈刑讯!众所周知,刑讯逼供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可为什么刘纬还要予以保留呢?主要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免得把时间和精力,白白浪费在审讯的过程当中!

人是**皮**肉,不用刑哪肯招供?还是那句话,有的人,他什么都不怕,就怕疼,任凭你如何与之斗智斗勇,他就是不肯说,可一鞭子下去,他就什么都说了!

尤其是在古代,由于科技落后,既没有测谎仪,也没有遍地的监控视频,若是不能刑讯审问,得费多大的力气啊?很有可能忙活一圈下来,也无法给犯人定罪,令其逍遥法外!

当然,刑讯也不能滥用,否则,必适得其反!因而,刘纬也改革了过去的刑讯方式,像什么打板子、上夹棍、夹手指等手段,都将不复存在,唯一留下的,就是鞭笞,用法与鞭刑基本一致,以不出人命为准绳!

为了避免刑讯逼供出现冤假错案,刘纬还规定,审讯过程中,虽然可以使用鞭笞的方式,逼问口供,但是,却不能以口供定罪!犯人的口供,只能作为继续侦查的方向和参照,最终还是要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如此一来,若是因为有的嫌疑犯忍受不了疼痛,屈打成招,胡说一气,也无法找到过硬的证据,给他定罪!如果大理寺最终判定,嫌犯无罪,他在接受审讯过程中,所遭受的屈打,将会获得国家赔偿!筆趣庫

现阶段,也只能如此了,除非是后世年代,能发明出更先进,更精准的侦讯手段!或许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