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客场劣势(2 / 3)

,也不是畏罪潜逃,而是做了精心的准备,打算把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得更加彻底,这个替罪羊,看来是当定了!

许多证人提供的证词,刘纬一听就知道是在撒谎,因为他根本没有非礼凯丽,何来亲眼目睹之说?很明显,这些人都已经被凯丽收买,众口一词,刘纬百口莫辩,陷入绝境,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盖塔,可这家伙,却没了踪迹!

这就是主场优势啊!刘纬大老远地来到埃及,人生地不熟,只能依靠盖塔一人;可凯丽呢,在此经营多年,根深蒂固,随便找个阿猫阿狗,给点好处,让他们出庭作证,简直易如反掌!m.bīQikμ.ИěΤ

太大意了!刘纬本来以为,罗马帝国比那些原始部落一样的异族国家更加文明先进,又有盖塔相伴,生命安全不会受到威胁,这才放心大胆地参观游览,有闲心去寻找什么金字塔,哪知道,反而惹出了这样的麻烦!早知如此,他就该乖乖地待在船上,留在苏伊士,何至于陷入如此危机!

事已至此,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指纹呢?杀人凶器上,难道提取不出凯丽的指纹吗?

您可不要忘了,这是在公元三世纪的古代,哪有指纹提取技术!文书上签字画押的手印,或许还可以做个对比,刀柄上的指纹,根本没有办法拓印下来!

况且,即便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指纹提取技术,这把刀可是刘纬送给凯丽的,上面沾满了他的指纹!而凯丽呢,只需要行凶的时候,用个手帕什么的裹住刀柄,再把手帕带走,那上面就不会留下她自己的指纹!

所以,用凶器上的指纹为自己辩白的做法,刘纬压根就没想过,哪怕有那么一瞬间,曾有过这样的想法,也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语言不通、文化差异、证据不足、客场劣势,种种不利因素,使刘纬百口莫辩,为求自保,他不得已只能转换了一个思路,那就是由坚持无罪辩护转为量刑商议!

了解欧美司法体系的朋友,应该知道,在他们那里,并不是非黑即白,非对即错,检察官和律师以打赢官司,保持胜率为目的,才不在乎自己的当事人究竟有罪没罪!

因此,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劝当事人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罪行,以主动认罪的态度换取减刑,免得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上污点,他们会恐吓当事人,说你不认罪也很有可能被判刑,还不如认罪换取减刑,少受几年牢狱之苦!

如果当事人同意认罪,他们就会找到法官和对方律师或检察官,以协商的方式,争取为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