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是他们一家子,全走了?”
密林深处,有残垣断壁,似乎以前此地还是一个佛寺,名曰兰若。
虽是密林深处,但依旧是有曲径通幽,可供车马之行。
因为,这残垣断壁中,有马匹数十正在吃豆料。
马背上挂有弓,有箭,更有刀枪。
离马不远处有火,火上有锅,锅里有肉,旁边有用刀插着肉撕咬的汉子。
一边撕咬,一边传着手中羊皮袋子,时不时灌一口其中的酒。
这些汉子都有一个特点,高大壮硕,满头满脸乱糟糟的须发,让他们看上去粗豪彪悍。
问话的,是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人。
他正用刀插着肉,那肉炖的不够烂呼,但刀疤好像就喜欢这种,吃起来有嚼劲。
一边嚼一边问,说话时有点含糊,但是他说话时,城里来报信的那人腿有些发软。
这是北方的马贼,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他之所以成为报信的,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在自己面前,将另一個人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
然后,他才被吓得答应当这些马贼的奸细。
“确实走了,全家都走光了!”
面对刀疤马贼的询问,报信人颤抖着回答。
在火堆旁,一头花白发有点显老的人,轻轻往火堆里搭了几根柴,然后才说道:“老大,用得着这么慎重吗?”
刀疤脸没抬头,猛的撕咬下一口肉后,声音有些含糊的说道:
“入城打探时,我发现……懂马事骑兵的,怕是全城人,就只有那么一家了吧!
那日进城卖马,整个县城大半天就没一个人意识到那匹马其实伤的并不重,修修蹄安上马掌便是一匹好马。
都在可惜这么好的一匹北方马坏了蹄子就只能杀了吃肉,而我要的价又高,杀了吃肉回不了本。
所以那匹马一直就没能卖出去。
我本来以为整个县城没有一个是懂**,不懂马也就不懂得骑兵的恐怖。
到时候,我们三十余人骑快马在突然间冲击一个县城,应当是手拿把掐,而且伤亡不大。
但没想到,终究还是有能人的。
在明知道马蹄裂开,卖的价格杀马吃肉其实赚不回本,那老汉依旧不假思索的把马给拿下。
很显然,他知道那马蹄子裂的程度对马并没有危害,修修蹄子就好。
果然,后来我留下的人亲眼看到他去了铁匠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