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哪位高人忘了落名?(2 / 3)

宋江转身望去,只见一人立在粉壁前,正在欣赏自己方才书写的诗词。宋江再定睛往粉壁上看去,才发觉自己酒醉,题写诗词后却忘了落名。

宋江见状,以手抚额,暗道自己好生糊涂。他从酒保李二那里拿过笔来,又去粉壁前,在那诗词后面大书五字道:“郓城宋江作。”

写罢,宋江掷笔在桌上,拂袖下楼来,踉踉跄跄地取路回牢城营去了。

立在粉壁前引宋江落名的正是陆小乙。他见宋江走了,赏了酒保李二,回到阁子里对西门庆说道:“哥哥,事办好了。宋江那厮留下这首反诗,证据确凿,要不要兄弟这就去衙门里告发他?”

西门庆摇了摇头,对陆小乙说道:“小乙兄弟,你这两日看好这浔阳楼,让那酒保李二不可将这粉壁上的诗词破坏了。哥哥我要等一个人来看这诗词,要借这次机会让他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

陆小乙闻言问道:“哥哥怎知那人一定会来?若是那人没有来呢?”

西门庆笑道:“我算他必会来!即使他有事未来,我也会用计引他来这浔阳楼。数日之后自见分晓。”

焦挺在一边说道:“西门哥哥算无遗策,甚么时候落空过?我等只须等着跟西门哥哥一起发财!”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在这浔阳楼上开怀畅饮了一番,方才归去。

西门庆要等之人,自然是那家住无为军的通判黄文炳。

黄文炳这个官可也不算小,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乃是一州仅次于知州的官员。

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

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

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

所以,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下派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