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们身为贴身丫鬟,倒是有可能占点公子的便宜的。
“走吧。”李长安努力做出一副淡定的模样,双手背后,被魁歌的贴身丫鬟领着朝三楼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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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的浮雕门门打开的瞬间,股暖香扑面而来,地面铺着一层价格昂贵的丝织地毯,价格贵也就罢了,这样的铺设最要命的是极耗人力。
地毯上绣着一朵朵青色莲花,一团团祥云。
女人走在上面,步步生莲。大官人走在上面,平步青云。
不愧是花魁的房间,果然布置都是心思玲珑!
三叠式屏风隔开睡处和锦厅,一位风姿绝伦的妙龄女子跪坐在屏风前的壶门小榻,小榻上摆放一架凤尾琴。
她穿着轻薄的纱衣,凝脂如玉的肌肤若隐若现,正笑吟吟的望向门口。
两人目光交接,她微微低头,嘴角带着羞涩的笑意。
诗词大会时文雅如大家闺秀,在塌边时妩媚勾人欲说还休。
这是只有教坊司的女人才能修出的魅功啊。
李长安此时他可谓是两个头,一个大。
“公子?“
魁歌痴痴笑道:“公子何故如此看着奴家。“
李长安叹道:“早听说姑娘天资绝色,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美人,我以前不相信,现在信了。就算说姑娘是天下第一美人,我也信。“
李长安选择了见人说人话。
“李公子莫要取笑奴家。”魁歌了抿嘴,娇羞的低下头,眉眼间笑意盈盈,显然是很开心的。
毕竟这位虽然不是儒家弟子,但却是写下了将进酒这首诗词的才子啊!
何况这位还曾经对众生讲道,那模样不要太帅!
“要不,奴家先为公子抚上一曲?”魁歌试探性的问道。
古代的女子都娇羞,尤其是教坊司的女子,大多都是先抚上一曲,然后再继续后面的事。
但李长安却是有些赶时间:“那个,魁歌姑娘,要不我们还是快些吧,我后面还安排了其他两位姑娘。”
不是哥哥太薄情,而是妹妹太多了。
魁歌的脸色瞬间就有些不太好了,这怎么跟个打桩机一样,一点也不讲风情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