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次给易天行研墨的人,成了一个丫鬟。
易天行心中有种压抑的石头,他这次一定要写出一篇足以镇国,不,足以传千古的诗词,让所有花魁倒追!
他是天才!
而且这次以酒为题,他其实早有准备,这个诗是为科举准备的,并且酒这个诗词他准备了足足数年!
这次科举没用到,但用在这次,同样可以!
他这次,要扬名天下!
他毫不犹豫的挥手写完,然后收笔,这才抬头看了看李长安。
只见李长安还在皱眉思考,这才放心了下来。
呵,你长的好看又如何?照样不会写诗!
殊不知,李长安皱眉并不是不会写诗,他小时候就学会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写的一手不错的毛笔字。
他在思考的是,自己该写哪一首?
没错,写酒的诗太多了,他虽然记住的也就那么五六首,但到底写哪个,他真有点犹豫了。
虽然这个世界也曾有过孔圣人,也有黄河长江,也有金陵杭州这些大城市,跟华夏古代有点类似,但这里到底不是华夏。
而且他现在的经历和年纪,很多诗词还不能写,否则根本无法解释啊!
但看着仅仅只剩下三分之一的香,李长安一咬牙,还是动笔了!
他还是决定写那首最脍炙人口的将进酒,至于岑夫子丹丘生是谁,让他们猜去吧。
不写就罢了,既然决定写了,那就来把大的!
决定好了,李长安潇洒的提笔,然后打算自己研墨。
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了一阵沁人心肺的香气扑鼻而来,抬头一看。
映入眼帘的是好深的一处海沟,然后才是带着大户人家书香气息的脸蛋,不是魁歌又是谁?
没错,魁歌一直在注意着李长安,当李长安打算动笔时,她便急忙迎了上来。
“奴家为公子研墨可好?”魁歌众目睽睽之下说道。
李长安点了点头:“那便多谢魁歌姑娘了。”
白嫖的劳动力,何乐而不为呢?
魁歌嫣然一笑,然后伸出洁白无瑕的纤纤玉手,露出来半截白藕般细腻的胳膊,轻轻的替李长安研墨。
李长安回给了对方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提笔: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hell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