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呀,看我干嘛!”
“我是想着,现在不穿的话,鞋还是新的,你倒腾倒腾卖了,没准还能回本。”
林森笑吟吟的看着她。
视线中,丁建国的表情先是有些呆愣,下一刻脸色一变,像极了一只受到侮辱的二哈。
探手将鞋盒从林森怀里夺过,下把将里面的鞋子扯了出来,随后拽下标签,半蹲在林森脚边。
不言不语的将林森的左脚抬起,直接将手里的鞋子,怼在林森的脚上。
因为用力过猛的关系,一开始还没对准。
那行为,就好像一个刚经人事的新手。
丁建国当然不是第一次穿鞋子,她只是第一次给别人穿鞋子。
努力了三四次,才将鞋子穿到林森脚上,随后将林森的左腿平放在自己白皙的大腿上,转手将林森的右腿抬起。
这姑娘如果不弹贝斯,转行去大街上擦皮鞋,应该也能挣到钱吧。
当然,擦皮鞋的姿势,一定要把握好。
林森晃了晃脑袋,左腿忍不住动了动。
因为穿着单薄的缘故,林森有种触碰到山头的错觉。
毕竟,给右脚穿鞋的时候,丁建国难免要俯这身子。
这……可真是好一个…大姑娘。
或者说好大一个姑娘。
林森嘴角一勾,笑的稍稍有点放荡,随后又在丁建国抬头的功夫,将脸上的笑容收了回去。
厨房门口,钟晓芹的身影一闪而逝。
忙里偷闲,想跟林森搭句话,刚冒头就看到这样一幕。
这男人果然不安分,一转眼的功夫,别人都给他穿上鞋了。
脑海中思绪乱飞,本来准备放盐的钟晓芹,愣是把糖袋子举了起来。
啊呀,钟晓芹!你在想什么?就穿个鞋而已,又不是干了什么事。
钟晓芹自我安慰着,但想到林森勾搭她的种种表现,念头一起,心却更乱了。
客厅里传来悦耳的歌声,丁建国弹着贝斯,给林森唱起了歌。
林森闭着眼睛,眼前是新人,脚上是新鞋。
有点快乐。
丁建国唱的很卖力,林森听的很认真,钟晓芹只是觉得吵闹。
人与人的悲欢,真的不同。………
“开饭了!”半个小时后,钟晓芹在厨房喊了一嗓子。
随后一道道菜品被她端上了餐桌。
丁建国并没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