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想让二狗子到春城来管理自己未来要开发的制衣厂。
可今天。
他一看到苟厂长,便马上想到了另一个主意。ωωw.
他打算。
让二狗子在纺织三厂也兼职一份,最好能去销售科上班。
说是卧底也好。
说是和苟爱民的合作伙伴也罢。
其目的。
无非是想在未来购买原材料,以及其他经营方面,省下一笔钱来,免除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苟爱民略加思索,点头同意。
他心里也打算着小九九。
若是真如余天所判断,幸子衫能在五天之内全部清空的话,那他也想和余天这个神奇人物交个朋友。
遇高人岂能失之交臂?
多个朋友多条路,这个道理,苟爱民自然懂得。
这件事没有瞒着范大华。
范大华听罢,盘算一阵,开口说道,“余老板,苟厂长,要是真如此的话,也带我一个吧!我这大华制衣厂以后也得发展壮大,不能做完这一波买卖就完了,你们说是不是?”
加入可以。
余天肯定同意。
但有一个条件。
那就是范大华要把自己的厂子股份真正交出来,归属于余天的名下。
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如此一来。
余天不但要管理范大华的工厂,还要占据大头分红,这对范大华来说,是个值得无比着重思考的问题。
“都不着急。”
余天对两人摆摆手,“这一切只是设想,毕竟幸子衫还没卖出去呢。不过我可以先给你们透露那么一点点的信息。等秋天来时,我这儿还要制作一大批好货,到时候,它们的销量可能会比幸子衫差一点,但绝对也能火爆全省,乃至外省!我可以保证,只要你们能答应我的条件,那每个人的分红,最少也要在...”
“多少?”
范大华瞪着眼睛问。
“说呀!”
苟爱民也紧张着呢。
“两万!”
余天嘿嘿一笑,“这只是初步估计,兴许更多,但绝不会少。”
两万块!
一个秋天就能赚到,相当划算。
最主要的是。
这是通过正当渠道,并不像走私那样,需要付出太大的风险。
两人沉默,心里开始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