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了那只狼,雷鸣已是坐在了地上,他口鼻中喷出的白色呵气消逝在空中。
这顿忙活可是把他累够呛,为了抢回这只兔子他足足在雪地里跑了五六十米。
然后他还要点火开枪,开枪的刹那他自然还要屏住气息,这都是比平时格外要耗氧费力的!
那雪浅的地方过膝厚的地方都快到大腿根了,虽然说他今年才十六岁体重并没有多些,但是这翻在雪地里的奔跑所产生的喘息都超过夏天时他跑三四百米的路了。
雷鸣是出来打猎的,可是他真的并不想打狼。
因为,他听那些常上山打猎的老人们说,狼这个东西格外的记仇,轻易不要招惹它,打了一只可能就会惹来一群!
俗话好,好虎架不住群狼,而一个猎人是根本就打不死一只虎的,所以一个人也就不要招惹狼。
要知道东北的虎那就叫东北虎,那虎绝不是一般的虎,一只虎可是有六七百斤呢!
所以那些打猎的老人传授给雷鸣的经验是,碰到狼要么人走人路狼行狼道,要么你就把它打死,坚决不能留后患。
而今天雷鸣就犯了这样错误,两只狼跑掉了一只。
但是,这个对他来讲实在是没办法的事。
他用的枪是土枪,射程也就是这三五十米的。
土枪并不是人家当兵的或者土匪用的那种快枪,它里面装的是铁砂子洋钉子这些东西,打完一枪还需要重新往里面填装。
这枪也只能打一只狼,有装填弹药的那功夫另外一只狼早就跑没影了,所以不可能全胜。
而要是真碰到群狼你也同样只有打一枪的机会,然后你就注定被狼行千里而吃肉了!
至于其他的武器,雷鸣还有,他还有一张弩,一把弹弓。
只是那弩却是在他的爬犁上放着呢,他当时看到狼在吃他的兔子一着急只带了土枪就跑过来了。
而弹弓能打狼吗?这个只能“呵呵”了。
“还好,一共只碰到两只狼!”雷鸣喃喃自语了一句。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念私垫时学会的一首儿歌“小人儿、老虎、枪,老虎吃小人儿,小人儿拿枪看到老虎我‘邦’的就来一枪!”
唉,什么时候能够有一把快枪就好了,他想道。
他跟二叔打猎时碰到过一回土匪,那土匪手中是有快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