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做起来很难。因为凶尸杀人不会有什么固定顺序。虽然它们把多余的俘虏圈养起来,留到食物不足的时候慢慢吃,却丝毫没有考虑到从中获取利益,更不会产生“放牧”的概念。
这与人类把家猪养至肥大,然后宰杀的行为完全不同。凶尸显然没有“一百公斤”比“九十公斤”更重,肉也更多的概念。它们只会觉得胖子比瘦子好吃,因为前者身上脂肪多,吃起来顺口,而后者口感更柴。因此,在取食逻辑上,凶尸偏重于前者,后者却有更多的机会存活下来。
哪怕是多活一天,也能算是活着。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宋彩霞还没有考虑到那么深远的意义。她只是不想现在就死,不想成为凶尸今天的晚餐。
必须杀掉地牢里的几个人。两个,或者三个都行。尸体放置一天仍然算是新鲜,凶尸不会浪费食物。只有这样,自己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干掉王翔的手法,很难对另外一名俘虏使用。
宋彩霞需要一把武器。
凶尸绝对不会给她提供便利条件。被俘的时候,所有人的武器都被收缴,甚至连衣服都没能穿上。宋彩霞只能另辟蹊径,把目标放在人类的骨头上面。
这个该死的地牢里连块石头都找不到。
凶尸对俘虏们的防范非常严格,被金属栏杆挡在对面那四个做饭的女人,只能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她们唯一的厨具就是锅铲。宋彩霞昨天刚进来的时候就仔细观察过,没有发现菜刀之类的物件。
只要是生物,就具有非常奇特的认同意识。
就像屠夫对猪圈里某一头猪产生了好感。尽管人类与那头多肉畜生之间毫无共同点可言,屠夫却非常喜欢这个家伙。他会把这头猪留下来,优先宰杀猪圈里其它的猪,甚至可能会把自己看中的猪养起来,直到老死。
类似的例子在和平时期比比皆是。
正常人类不会把同类的骨头叼在嘴里。宋彩霞却在凶尸面前做出敲骨吸髓的举动。很简单,她必须让这些变异生物认为自己正在进食,有着与它们同样的食物嗜好。只要让它们觉得这种行为符合凶尸的正常逻辑,也就等同于变相得到了凶尸好感,以及潜在的同类意识。
想要尽快融入某个圈子,就必须做点儿与圈子里其他人类似的事情。比如在强盗群里就要抢劫杀人,在慈善者群里就要捐款,在吸烟者群里见面发支香烟,在夜店与其他同伴一起拿着啤酒狂饮,然后嗨皮……总而言之,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