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另一只手沿着太阳向上移动,四根光滑细长的手指按住了额头,只是没有什么力气,软绵绵的,仿佛一块随时可以融化的奶糖。
王翔脸上的表情十分满足,他觉得就算自己动手,也不可能比宋彩霞做的更好。
突然,宋彩霞的双手猛然发力,以暴风骤雨般的速度,扣住王翔的脑袋朝侧面硬生生狠掰过去。
这股力量来得是如此迅猛,王翔根本来不及反抗,甚至连惨叫声都无法发出,就听见“咔嚓”一声脆响,整个脖子被拧转了九十度以上,嘴唇不由自主张大,眼睛在韧带与神经的作用下,直愣愣地瞪大。
宋彩霞双腿紧紧夹住他的身体,确保这致命的一击不会受到来自王翔胳膊的干扰。她的计算非常精确,沉浸在迷乱幻梦中的男人彻底失去了警惕。王翔的脖子被瞬间拧断,就像把熟透果实从树枝上摘下来那么轻松。
腹部的伤口已经愈合。宋彩霞觉得自己的体质要特殊一些,如此严重的伤势,换在别人身上就算没有死,至少也会变得奄奄一息。可是现在,她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伤口也不再流血。照这种速度继续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能结疤。
地下室里的其他人仍在沉睡。宋彩霞杀死王翔的动静很小,没有惊动任何人。
她双手抱起王翔的左腿,屏息凝神注视了几秒钟,然后放开,把视线落到了王翔的左臂上。
大腿有些粗壮,那个位置很适合宋彩霞的下一步计划,却需要更多时间,也很麻烦。相比之下,还是对付胳膊要容易些。
张开嘴,没有丝毫犹豫,宋彩霞朝着刚失去生命,肌肉仍然保持温热柔软的王翔胳膊横咬了下去。
皮肤破了,用力撕咬着肌肉,尚未凝固的鲜血像水一样从伤口里涌出。
类似的事情宋彩霞以前做过好几次。那个时候,她是为了得到食物。现在……与那个时候的所作所为完全不同。
没有刀子,光靠嘴巴和牙齿从尸体上撕下肉块,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宋彩霞几乎是拼了命在做这件事。她一边撕咬,一边注意听着来自楼上的脚步声————撞击频率已经比之前多了,这意味着不止一头凶尸从睡梦中醒来。它们的鼻子比狗还要灵敏,来自鲜血的刺激,对它们就是最好的诱惑。
王翔左臂前段的肌肉已经撕裂,皮肤和脂肪松垮垮垂落下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上面带着少许鲜红血丝,以及星星点点尚未剥尽的肌肉纤维。
宋彩霞双手抱起整条胳膊,把王翔带有皮肉的左腕朝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