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举手之劳,应该的,你们怎么会被野牛围攻的?”
那人苦笑道:“我们都是小公会的人,没有固定收入,平时经常在荒野打怪。我们知道这个地方有低阶的野牛,实力不强,今天想来杀几头进城卖钱的,没曾想被攻击的野牛有同伴在附近,被它召唤过来了。”
“杀牛卖钱?卖肉?”
领地杀死的妖兽,基本都被吃肉了,兽皮坚韧厚实,都做了盔甲的衬里,其它材料暂时没有发现用处,莫归也没有时间逛论坛看别人发表的消息,所以除了皮肉其它都扔掉了。
“不光卖肉,妖兽皮经过简单处理可以做成皮甲,防御性能虽然比不上金属盔甲,胜在价格便宜。像这种丛林野牛,它的牛筋是做弓弦的好材料,牛角经过处理可以做成号角的。”
看了看地上的野牛尸体,那人又道:“你救了我们,这五只牛就归你们了。”
他目光清澈,说的很真诚,不似作伪。这人倒挺仗义的,知恩图报。
“不必了,我们还要往县城方向赶路,没有时间采集牛肉牛筋。你们来就为了杀妖兽的,都留给你们吧。”
说完莫归带人穿过丛林走了。
为首之人站着没动,惊讶的望着他们的背影。要知道为了一点战利品,许多异人甚至会在背后捅刀子。
“又一个富家子弟!”他无奈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