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小子从小就在皇后区跟着一群匪帮说唱混,整天也以什么黑炮(hiphop)自居,天天大金链子大金表一天三顿小烧烤...好吧,烧烤估计吃的应该不多,不过人家有BBQ也算是美式烧烤了。
总而言之,天天这么瞎折腾,估计现在应该是把家里祖传的那点财产给霍霍差不多了。
反正现在按照这小子的说法,他们家的表店是没了,所以只能把存在家里仓库、车库里的那些存货拿出来,每当跳蚤市场开市之后,来这里摆摊卖两天,反正也不少卖,差不多也够他一周的挑费了!
当然,这都是坐吃山空而已,等那些存货啥时候卖空之后,这小子估计也就彻底废了!
“嘿,兄弟,看我身上纹的这个手表酷不酷,这才是我们黑炮应该有的精神,这才是最酷的手表!”
尼格摊主掀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花衬衫下的那满身纹身。
臂膀上的一个大号手表纹身,在肱二头肌的拱起下变得有些走形,有一种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美感’!
看到对方可能脑子都有点混乱不清的模样,刘耀祖还能说什么呢?
对付这种人,压根不需要更多的废话,只需要一挑大拇指:“酷、酷、酷,简直是太酷了,你这满桌子的表都没有伱身上纹的这个酷!”
反正就顺着对方说,使劲夸,大夸特夸就行了!
果然,见刘耀祖如此夸赞自己,那尼格摊主顿时满脸自豪,咧着肥嘟嘟的嘴,露出满嘴小白牙嘿嘿的笑着:“嘿嘿,兄弟,还是你有眼光,说实话,我一直以为你们华夏人都不懂得什么叫说唱,不懂得什么叫黑炮,更不懂我们街头文化的炫酷,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懂,实在是太好了!”
“兄弟,看在你这么懂我们街头文化的份上,这里的表随便挑一个你喜欢的拿走,就当是我交你这个朋友!”
要不说这些尼格们很多文化都喜欢带个匪字,说白了这些人的性格,就和港片里的那些古惑仔们差不多,其实就是不懂文化、不通教化,天天讲究所谓义气的地痞流氓罢了!
说更简单点,全都是顺毛驴,被人哄舒服了,那的确会对你掏心掏肺,两肋插刀都无所谓。
可一旦脾气上来了,那也会六亲不认嗷嗷的就动手!
总结一句话,就是人性太少、兽性太足,做人做事全凭脑子里的一根筋,一旦抽筋了啥事都能做得出来。
当然,用古惑仔来对标这些尼格,是有点侮辱古惑仔了,毕竟古惑仔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