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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门打劫,哈德逊的心情是兴奋中夹杂着忐忑。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还要往达迪尔城赶的车队,绝对不会是运送什么珍宝。
受限于兵力,联军做不到四面合围,但也不会放任他们自由出入,妥妥的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干活。
怀疑归怀疑,抢劫还是要参与的。根据以往的人生经验,哈德逊非常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穷”更可怕。
别看在这场战争中,他也捞了不少好处,可大部分都是难以变现的物资,哈德逊手中的现金依旧少得可怜。
若是谋划领地失败,沦为流浪骑士也就罢了。要是计划成功,以他的家底可没有办法支撑领地重建。
怀特和莱顿两郡都被打残了,哈德逊可不认为自己拿到的封地毫发无损。没有钱的领主,就是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看切尔斯骑士就知道了。一个魔法狂热粉死宅,在生活的逼迫下,硬是成为了抢劫大队大队长。
……
“执事大人,前方有军队拦路,看来我们被敌人发现了,还要继续赶往达迪尔城么?”
看了一眼前方,为首的中年执事冷漠的说道:“艾伦,给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执事大人。现在我们是骷髅会的人,你得叫我圣子!”
“是,执事……不……圣子大人!”
青年男子慌乱的回答道。
显然,他对突然变幻的称呼,还是有几分不适应。
翻了翻白眼,对这个迷糊手下,中年男子从来都不抱有任何希望。
“行了,传令下去准备战斗。一支队列都摆不齐的乌合之众,也敢跑出来学习打劫,正好给他们一个教训。”
中年男子淡定的吩咐道。仿佛已经原谅艾伦刚才的错误,连提都懒得再提。
只是从一众手下惶恐的神色中可以看出来,中年男子并不是那么大度。没有追究责任,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和死人计较。
在这个节骨眼上,要护送车队进入达迪尔城,摆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出现在车队中的人,都是不幸被选中的倒霉蛋。
故事可以追溯到两个月前。起兵造反成功的骷髅会大发横财之后,斥巨资向他们下了一笔订单。
原本是不想接的,毕竟要他们派人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