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报晓,清河村崭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叶琛在睡梦中苏醒,看了眼抱着自己大腿的小壮。
他刚一翻身,几个小子就一起醒了。
小壮扑棱一声,就站了起来,光溜溜地抱着叶琛的胳膊,“爹,我也要去镇上。”
三壮也开口道:“爹,我力气大得很嘞,让我跟着一起去吧。”
家里的这几个崽子,除了大壮跟着自己去过几趟镇上,其他人一直窝在村里,对于镇上的市集充满了好奇感。
不过叶琛是去做生意的,又不是带着儿子去玩儿的。x33
便摇头道:“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用不了那么多人,这样,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
叶琛随手指了指,最后选定了叶三壮。
小壮垂头丧气,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
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一脸不满道:“爹,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而且我是二哥,家里干活的事情,怎么能让弟弟先上。”
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傻笑的三壮。
三壮抱着他胳膊,笑嘻嘻道:“二哥,你别看我脑子不如你,但是我力气大啊!咱家第一次做生意,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
叶琛也笑着点头道:“对啊,路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劫匪,你三弟还能动手呢。”
实际上,自从府兵驻扎在此地之后,当地太平了许多。
叶琛之所以选老三,是因为老三憨厚,没有老二那么多鬼心眼,老大又是一个听话的,自己也方便浑水摸鱼利用可见。
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
小壮撅着嘴,跟着二哥上山去打野菜,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
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车上空荡荡的。
想想也是,现在地里有了水,大家都忙碌得很,谁有空去城里。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
唯独叶琛自己,是属于有生意要做,没办法。
父子一行人上了车,装了满满四个大桶,一个桶里装了冰块,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专门放了隔热层,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
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也就是炒黄豆,另外两桶则是水,用来清晰餐具。
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
最主要的是,农村人用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