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杨广:天子自有天子的死法!(4 / 8)

,君所受,天子皇权在手,破祖制而立」,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变化,以及大明殉葬制度的废除。

第三种「君臣皆受祖制所制,共破祖制而立」,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国家陷入桎梏之境,比如嘉靖隆庆时期的海禁,若是大明再不选择开海,大明财政必然是撑不住二十年。

而阿标补充的第四种「臣受益于祖制,天子无力破之」,最为典型的就是大宋的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宋朝士人皆已国家主人自居。

“而接下来我所言之铁律,将是第五种。”

仙师之音落下,众人都是心头一紧,怎么还有第五种?!

“第五种,君臣皆无束,无需破之。”

‘皆无束?!’

众人琢磨这句话之际,仙师之音已起。

“储君罪,当天子亲见定之。”

话音落,众人都是皱起眉头。

这句话乍一听没什么奇怪之处,很合逻辑啊,而且应该一直都是这样才对啊。

毕竟天下间能够给储君定罪的,自然是只有天子一人了。

但若是仔细去分析推敲,就能够辨得这句话之中的端倪之处,如果是用Word排版,其中的「亲见」两个字一定是要加粗、标红。

若是储君果真是谋反,那自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天子亲见和不亲见,都是一样定罪。

而如果储君是被小人陷害,那这两个字的用处可就大了去了。

就拿西汉巫蛊之祸来代入,假如江充在刘据的东宫中找到木偶之时,放言要以木偶给太子定诅咒皇帝之罪,那就必须要让刘据见到汉武帝,否则别说是在东宫搜到木偶,就算是搜到龙袍,江充也动不得太子分毫。

有这条铁律存在,那对于江充来说,其中之风险,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诬陷储君,在哪一朝哪一代,都绝对是凌迟夷三族的大罪。

江充之所以敢肆无忌惮的构陷皇太子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他笃定汉武帝不会见刘据,笃定刘据根本不可能有在汉武帝跟前申辩冤屈的机会。

而如果让刘据得以亲见汉武帝,那最终结果如何,真就难以言料。

并且最为主要的是,这一条铁律被定下之后,素日里就是阁楼高悬,因为这条制度平时对君对臣都没有任何好坏,既然没有利弊纠葛,自是不会有什么人想着去废掉这道祖制。

这便是,君臣皆无束,无需破之。

仙师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