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约翰这段时间杀死魔法生物,他的名声也渐渐传出去。
芙芮盯着那一头黑发,就好像那是约翰的名片一样。
“黑色猎魔人?”约翰一愣。
自己还被传出一个炫酷的名字。
“最初是一个村子,你杀死了狼人,”芙芮对约翰很感兴趣,“又传出你一个人杀死了十五只吃人巨妖。”
芙芮对老板说道:“给我们的朋友上一杯啤酒。”
老板掐着腰在那里盯着约翰,冷冷说道:“我们这边不给怪物提供酒水。”
“相信我,”芙芮转头面对老板,声音依旧地说:“你最好听我的话。”
老板面色难看,最后还是照做了。
约翰对老板叫自己怪物并不奇怪,毕竟人就是如此的。
当你有着超越群体的力量,要么被奉为神明,要么就被当成怪物。
显然猎魔人在这个时代的口碑很差。
坐下后,那名金发美女芙芮靠过来。
她手指拂过结实的熊皮,惊叹道:“你到底是怎么杀了它?”
“用剑,它的眼睛很脆弱。”
老板端来啤酒,约翰其实想说自己要杯水就好了。
可想到这是酒馆,他还是端起啤酒喝了口。
“你很年轻,我所知道的猎魔人都是一把年纪,还有你的头发。”
芙芮用手撑着脸颊,侧头盯着约翰的脸。
主要是约翰过于年轻了,与那些经历沧桑的猎魔人完全不一样。
或许是碍于芙芮的压力,老板将刚才约翰点的饭菜送上来。
红酒鹿肉放到桌上。
“如果不是那把剑,我都认不出你是猎魔人。”用手指捻起一块鹿肉放进嘴里,芙芮眼中闪过异色。
约翰问:“你说能够换取赏金,是在哪儿?”
他默默地把饭菜往芙芮那边推了推,眉头不着痕迹地皱起。
也不知道洗手没。
芙芮对约翰的小动作感到好笑,常年在外的猎魔人还有洁癖?
她说道:“在市长那儿有对林中恶魔的悬赏,如果你要卖掉的话,我可以……”
“是你杀了林中恶魔?”
身后响起清脆的声音。
一名小女孩,头发扎成两条麻花辫,跑过来两眼放光。
她盯着那可以当作地毯的熊皮,朝约翰说道:“我可以带你去领赏。”
约翰顿